空间布局决定发展格局,是科学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遵循。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大湾区的空间布局作了明确规定:坚持极点带动、轴带支撑、辐射周边,推动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功能互补,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大湾区发展格局。这一空间布局充分考虑了湾区的区位特点、城市特点、功能特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大湾区各城市协同发展、建设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城市群发展规律显示,随着经济和人口急剧增长,城市空间将向四周拓展,与周边的产业合作将不断深入,发展格局将从单中心都市区向多中心都市圈及大都市连绵带扩展。把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必须有一个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发展格局作强力支撑。构建这样的大湾区发展格局,务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从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三个方面破题推进。
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重点是充分发挥极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规划纲要明确了“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三个强强联合的极点。推进大湾区建设,就要最大程度发挥极点带动作用,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大湾区交通条件便利,可以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港珠澳大桥作用,加快建设深(圳)中(山)通道、深(圳)茂(名)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提高珠江西岸地区发展水平,促进东西两岸协同发展。
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重点是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建设重要节点城市,发展特色城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各个城市要找准自身功能定位。香港要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澳门要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广州要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深圳要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建设重要节点城市,要求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做到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发展特色城镇,要求珠三角九市充分发挥特色城镇数量多、体量大的优势,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城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珠三角九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重点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引领作用,统筹珠三角九市与粤东西北地区生产力布局,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把这种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需要构建以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需要完善大湾区至泛珠三角区域其他省区的交通网络,深化区域合作,有序发展“飞地经济”,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需要依托沿海铁路、高等级公路和重要港口,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北部湾城市群联动发展;需要依托高速铁路、干线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深化大湾区与中南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强大湾区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察势者智,顺势者赢。广东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自身发展放到整个大湾区建设中系统谋划,与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对表对标,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全面对接大湾区、融入大湾区;找准各自的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机遇、真抓实干,与港澳携起手来,努力构建结构科学、集约高效的大湾区发展格局,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文字:南方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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