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发有为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担当作为干部队伍,为韶关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旗帜鲜明——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3件,处分11人,其中市管干部2人。

坚决贯彻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全市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牵头组成18个督导组,对全市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2轮督导,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同时,组成5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肃清恶劣影响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检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组织召开全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共摸排官商勾结问题线索26条、立案查处59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旗帜鲜明地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旗帜鲜明地严厉打击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以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新一轮大发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郭健生在与全市部分民营企业家座谈时郑重强调。

持之以恒——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着力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市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18年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934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个18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6个143人次。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2018年全市共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官不为”问题39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人。

利剑出鞘,“老虎、苍蝇”齐打收成效。2018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601件,同比增长29.7%;立案1230件,同比增长17.3%;结案1070件,同比增长13.8%。重点查处了市政府原秘书长、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钟裕荣涉及城建领域案,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培训专项资金系列案,仁化县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开采河砂系列案,新丰县非法开采稀土系列案等一批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

此外,注重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健全完善制度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教育制度,共组织30名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9196人次。

深化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整合反腐败力量、信息、资源的优势,不断健全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技术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月19日前全部挂牌成立,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由改革前的6个增加到9个,其中有5个负责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分设。印发了《韶关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比上年同期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总数增加94件89人,分别增长8.3%和7.1%,实现了“1+1>2”的效果。

针对当前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强化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监督责任的意见》,精准破解镇级纪委及纪委委员“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如何做好”的难题。《意见》出台后,全市共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33条,同比增长12.5%;立案查处664件,同比增长12.4%。

强化监督——发挥“探头”“利剑”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充分发挥派驻和巡察监督的“探头”“利剑”作用,延伸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触角,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不断深化派驻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试行)》、《关于市纪委监委领导及委机关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市、区)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派驻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交叉巡察相结合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市委巡察机构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共巡察市农业局、市城投集团公司等24个单位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153条,推动立案查处18人。统筹市县两级巡察力量,对全市111个养老机构进行专项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68条,推动立案查处42人,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90人。2018年9月20日,全面完成278个省定贫困村的专项巡察,提前一年多实现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

打铁身硬——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

市纪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委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机关党的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凝聚起把党的政治建设始终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共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不断得到强化提升。2018年全市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种培训3000多人次,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实施办法》,分期分批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共89人次到市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

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正人者必先正己。市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改进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和《韶关市纪委监委领导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制度》。2018年市纪委监委开展日常谈话150人次、廉政谈话50人次,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苗头的4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49件,立案查处8人,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9人。

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新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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