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纪检廉风呼啸劲起,涤荡粤北锦绣之地。

2018年1月19日,韶关市委大院门口,掌声冲淡了初冬的寒风,时任韶关市委书记莫高义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郭健生共同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标志着我市、县(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入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迎来新局面。

2017年11月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主动担当尽责,精心谋划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 扛起政治责任

“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试点工作伊始,市委就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1月,党中央、省委部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委主动担责、牵头抓总,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为扎实有序推进改革提供坚强领导。

2018年1月7日,我市首家县级监察委员会——乳源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成立;2018年1月19日,依法产生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

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施工队长”,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和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从制定实施方案到机构设置、人员选任、办公和留置场所安排等,都亲力亲为,亲自把关定向,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市、区)两级纪委切实履行“施工队”职责,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各自肩负的职责,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全力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重点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市纪委先后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能组工作会议10余次,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同时,通过印发资料、下发通知、答疑解惑等形式,解决基层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上下“一盘棋”扎实有效推进。

强化人员融合 凝聚工作合力

“要抓好人员安排,严把政治关、思想关、作风关、廉洁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人员转隶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确保人心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改革之初,郭健生便明确提出,要将促进融合贯穿始终,使“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员转隶重在思想转隶。“为站稳站好转隶这个改革第一台阶,我们把干部思想引导作为重中之重,既对转隶干部集体谈话、‘一对一’‘面对面’谈心、逐个进行家访,也对原纪委机关干部提前开展融合教育,调动干部支持改革、拥护改革、配合改革的积极性,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在共同推进业务工作中加速人员深度融合,市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内设机构设置和干部能力特长等情况,将转隶人员与原纪委机关人员全部打散重组,既优化了人员结构和力量资源配置,又营造了有利于全方面融合的环境。

市纪委监委合署后,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大幅增加。构建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这是新时代展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考卷。

2018年1月31日至2月1日,市纪委监委对包括24名转隶干部在内的近100名机关干部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授课、研讨、观影“三位一体”的培训形式,内容涵盖政治培训、业务培训、纪律教育、队伍融合,令学员们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及时地弥补了我们转隶干部在党规党纪上认识不足的短板,让我们对工作程序有了初步的掌握。”培训结束后,有转隶干部表示,要在工作中自觉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提升政治意识,把法治思维和政治思维有机结合起来,尽快融入新队伍,适应新岗位。

勇于履职担当 释放改革效能

如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市监委成立后,着眼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积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着力推动纪法、法法衔接高效有序,为实现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解决“纪法”贯通问题,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主动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调研、反复研究,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经验,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同时,印发了《韶关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制作76种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使用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的工作规定,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流程图”。

解决“法法”衔接问题,形成高效顺畅工作机制。加快建立与司法机关的有效协调衔接机制,合力推进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确保衔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改革释放效能。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担当履职,党纪和国法精准发力、同向发力,监察体制改革效能有力释放——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01件,立案1230件,结案1070件。重点查处了市政府原秘书长、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钟裕荣涉及城建领域案,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培训专项资金系列案,仁化县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开采河砂系列案,新丰县非法开采稀土系列案等一批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

持续发力纠“四风”。2018年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934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个18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6个143人次。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2018年全市共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官不为”问题39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6人。

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坚持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教育制度,共组织30名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9196人次。

新时代昭示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征程。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谱写全面从严治党韶关新篇章。

文字: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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