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长制”建立市容市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促进“路长治”
持续提升市区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品质
近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
要求在韶关市区全面推行路长制
“路长”由谁担当?
由市辖三区四套班子领导同志担任路长,严管路路长主要由党委、政府班子领导担任,规范路路长主要由人大、政协班子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各区指定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担任。
路长为总协调、总负责人。监督和协调相关部门和第一责任人履职,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做好管辖道路沿线的劝导与管理,协调组织市容市貌、市政园林、环境卫生、交通管理、“三线”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管辖道路的整治工作及应急处置。
整治哪些范围?
路长制管理整治以道路为基础范围,实现一路一长,使道路有效管理和整治提升。并以线带面,先路面两侧,再覆盖周边小区,逐步实现网格化管理。此方案试行一年。
▲整治后的新民路。资料图片
路长们都管啥?
(一)加强市容市貌治理。
(二)加强环境卫生监管。
(三)加强市政园林监管。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五)加强重点领域管理。
(六)加大执法力度。
(七)创新管理模式。
(八)加强文明道德建设。
(九)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考核不合格要问责!
结合“最差路段”评选,两次不合格等次路段直接纳入每季度“十大最差路段”评选。被评为不合格等次路段,由市整治办进行通报;
▲工业中路摘牌。资料图片
年度内两次或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路段,由市政府领导对路长、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年度内三次或连续三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路段,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采取组织措施。
详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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