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违反防疫规定被辞退

彭某任高速公路服务区便利店营业员一职,2021年9月8日,彭某想休假,

就按照以往的“一般休假”流程

填写了《员工假期申请单》,

并于9月10日离开乳源前往省外,9月12日返回乳源。其公司在彭某休假完回到服务区时

才知晓彭某有出省的行程,

便立即要求彭某做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

2021年9月30日,公司以彭某未按疫情期间员工离粤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彭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彭某不服,向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乳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公司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于是驳回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彭某不服,向乳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彭某的行为到底是对是错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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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违反防疫规定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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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循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并据防疫要求对所聘员工进行管理。而作为劳动者,也应提高认识、引起重视,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如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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