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干部的见证下,新丰法院成功执结一宗物权保护纠纷案,对涉案水沟进行强制清理。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潘某与被执行人叶某系邻居,2021年4月,叶某将废砖头及沙子填入自家住宅与潘某住宅相邻一边的排水沟,潘某认为这严重影响了他和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及宅基地使用,遂诉至新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将废砖头及沙子填入自家住宅与潘某住宅相邻一边的排水沟,妨碍潘某行使对排水沟的物权,判决叶某将排水沟里的砖头及泥沙等杂物清除,恢复排水沟原状。判决后,叶某一直未履行该义务,后法院经潘某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叶某情绪激动,意欲冲向申请执行人家中要说法,执行干警迅速拦下,并控制住局面。承办法官、当地村委干部和叶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和交流,详细释明执行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令叶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弱化其对抗情绪,促进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由施工人员将涉案排水沟恢复原状。
日前,法官经致电回访了解到,潘某、叶某二人的关系已经得到缓和。
来源:陈秀玲 肖声扬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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