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民事案件的原告吴某,在此谨向贵院审判庭何法官、执行局沈法官及各位工作人员道一声辛苦了,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近日,南雄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手写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诉说着吴某对南雄法院的认可和感激。
据了解,吴某于2018年在张某等三人合伙经营的工厂内做机修,负责维修机器故障与看制棒机生产。吴某工作仅一个月,就不幸发生了意外,经鉴定,吴某左下肢和右膝关节损伤构成七级伤残,右踝关节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吴某在医院治疗一年多后,依然无法站立,面对后期仍需支付的巨额手术费,家庭已无力承担,吴某遂将张某等三人起诉至南雄法院,要求三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类费用共110余万元。
南雄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吴某的情况比较紧急,案件承办法官迅速开展工作,审查证据材料,提前熟悉案情。为尽快帮助吴某筹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数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并前往被告所在地江西省与三名被告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说理。经过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名被告赔偿吴某80万元,先支付30万元,剩余50万元将分期支付。调解成功后,三名被告如约支付了30万元,缓解了吴某的燃眉之急。
然而,三名被告却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分期支付剩余赔偿款,无奈之下,吴某向南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承办法官团队接到案件后,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大量的资产调查,同时,积极与三名被执行人沟通联络分析利弊,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对其的不良影响。最终,该三名被执行人缴清了剩余的赔偿款给吴某。
吴某收到赔偿款后,亲手书写了感谢信。这封手写的感谢信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们的认可,更是体现了当事人对该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
来源:南方+(有删改)、韶关中院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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