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钟某、吴某、郑某、邹某、陈某5人是同乡,都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然而在强制戒毒后,钟某等5人并未和毒品“绝缘”,而是重新走上吸毒道路,并经合谋决定通过盗窃摩托车的方式筹集毒资。
其间,钟某等5人先后在翁源县龙仙镇盗窃摩托车12辆,总价值48499元。其中,钟某参与盗窃摩托车12辆,价值48499元;吴某参与盗窃摩托车7辆,价值34003元;郑某参与盗窃摩托车5辆,价值14496元;邹某参与盗窃摩托车5辆,价值14496元;陈某参与盗窃摩托车2辆,价值4489元。
判决结果
翁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的方式,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钟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案件犯罪事实、情节等,法院依法判处钟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5000元到3000元不等。
法官说法
实践中,因涉毒违法犯罪诱发次生犯罪的情况并不鲜见。毒品具有成瘾快、戒断难、价格高昂等特点,一旦沾染毒品便如同走上了不归路,极易导致吸毒者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为吸毒散尽家财,甚至不惜为获取毒资铤而走险,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毒品猛于虎,如不慎染上毒瘾应主动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尽快摆脱“毒害”,不要为毒所惑、一错再错。
来源:韶关中院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张惠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