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三位一体”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让货运车辆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以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抓手,着力破解超限超载源头监管难、常态治理难、执法覆盖难等问题,积极构建“源头监管、路面查处、责任倒查”三位一体治理模式,持续加大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和治理力度,确保年内我市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不超过1.85%,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不超过4‰。  

抓源头,让违法车辆“难”上路。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走访源头单位,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货物装载行为。依据货物运输量、货物吞吐量、货物密度、超限超载运输违法等情况确定并公布了全市80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同时,在重点源头单位出口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统一接入广东省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从源头上管控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截至6月,检查企业716家次,发现203个问题,并督促企业予以整改。源头治超系统启用后,路面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同比下降50.5%。  

抓路面,让违法车辆“难”遁形。该局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和重点车辆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查处路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改装拼装、载物扬洒行为,以及货运源头违法装载和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行为,保持路面治理高压态势。  推进超限检测点和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建设,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监测,对重要路段实现24小时有效全覆盖,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目前,我市已有超限检测点15个,治超非现场监测点10个。

截至6月,开展联合治超整治行动944次(其中高速公路入口治超204次、异地用警14次),检查车辆14267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757辆次,卸货15868.84吨,公安处罚103.25万元。  

抓责任,让违法行为“难”再续。对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倒查违规装载源头,并对源头企业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其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百吨王”倒查违规装载源头、违规改装企业、违规运输企业三个源头。对符合“一超四罚”条件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让超载超限车辆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截至6月,共实施“一超四罚”36宗。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徐璐璐

编辑:张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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