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1月19日至21日举行

昨日,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市政协主席王青西主持会议,副主席兰茵、刘大济、张文铭、周伟源、吴春腾、王德雄和秘书长陶学权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政协主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政协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应到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65名,实到57名,符合规定人数。会议共有12项议程,会期为一天。上午集中召开大会听取相关工作通报和情况说明;下午进行分组讨论之后各小组召集人汇报讨论情况、通报审议有关事项。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华旭初通报了2018年市政府工作情况、政府部门办理政协提案情况,并就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2018年工作情况。会议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常委们对2018年政府工作和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政府工作和政协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副厅级干部王伟阳同志到会听取了常委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了陶学权同志关于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和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期、议程和日程安排建议(草案)以及组建政协韶关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说明;听取了市委统战部领导关于增补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委员和关于补选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人选的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稿)、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设想(审议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期、议程和日程安排建议(草案)。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1月19日至21日举行。

会议通报了政协第十二届韶关市委员会2018年度委员履职考核情况、政协韶关市委员会2018年优秀提案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组建政协韶关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免去12名因职务调整、调离韶关、已退休的十二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决定撤销唐慧群的十二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决定增补许志新同志为十二届市政协委员。会议决定,将补选十二届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事项提交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审议。(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特约记者 叶明 通讯员 江源;图片:韶关日报记者 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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