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通过“云闪付App”向我市消费者陆续发放4200万元消费券,消费者可于5月1日至9月30日,每逢周日的上午10点,点击首页“约惠韶城粤来粤好”活动专属页面即可参与领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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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用户每周在购物、餐饮、文旅体消费券各限领2张(需为不同面值),油品消费券限领1张,数量有限,领完即止。领券成功即生效,有效期为7天(包含抢券当天,例如:5月1日领券,5月7日24∶00过期,消费券有效期最晚不超过活动结束当日24∶00),过期自动失效退回券池。
获券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券状态,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使用云闪付App绑定本人62开头银行卡通过二维码支付即可享受优惠,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品自身优惠折扣。
据悉,此次发放的4200万元消费券包括单张金额分为20元、40元、100元、200元、400元的购物消费券32万张,单张金额30元的油品消费券10万张,单张金额分为20元、40元、100元、200元的餐饮消费券23万张,单张金额分为20元、50元、100元、200元的文体旅游消费券15万张。汽车消费券启动时间另行公布。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券不能相互转赠,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款时(含部分退款),默认用户主动放弃优惠资格,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都不会退回用户,而是全额退回主办方券池。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消费券后续不予补发。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邹方筱
编辑:廖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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