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出台

日前,市政府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韶关要持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历史性机遇,推动产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全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 

韶关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基础良好、生态资源丰富。

据介绍,《规划》编制立足韶关市情实际,在深化对比研究,突出问题导向,集思广益、问计于民的基础上,认真谋划重点工程,既有效衔接了国家、省政策要求,又突出韶关特色。  

《规划》深入分析了韶关生态环境工作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目标,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美丽韶关建设的总要求,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南雄孔江水库。

《规划》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战略引领、坚持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新目标新任务和2035年“建设美丽韶关”的远景目标,设置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大类15项具体规划指标,并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  

《规划》还梳理了重点工程,提出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牵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行动,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短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与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等五大类37项重点工程。  

此外,《规划》从强化组织落实、实施重点工程、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评估考核等四个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确保重点工程实施效能。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柏华 通讯员 邓婷 刘燕

编辑:李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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