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印发《韶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明确到2035年及“十四五”时期我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改革政策举措,是指导韶关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以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共同行动纲领。
《规划》以“遵循规律,立足市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工农互促,城乡融合”“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为基本原则,明确到2035年,韶关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镇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
《规划》提出,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目标,韶关“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努力实现如下目标: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实现良性互动,人民生活更方便、更美好、更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规划》明确,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每千人执业医生数达2.8,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位数达5.5;市辖区建成区面积达13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达110万人以上;产城融合水平显著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为13:38:49,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1.8以内,达到共同富裕示范区平均水平。
为实现韶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目标,《规划》分章节,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建设南岭山水特色的现代化善美韶关、推进城镇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以及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实施路径和责任分工。
根据《规划》,韶关市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共计386项,总投资7557亿元,“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投资规模3044亿元。其中,生态产业发展工程137项,公共服务提升工程92项,基础设施工程95项,生态环境工程28项,城乡融合发展工程34项。《规划》对各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投资总额等都进行了细化。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海霞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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