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我市机构改革任务

新时代改革不止步,新征程奋进再出发!  

昨日,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韶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深化机构改革任务规划了路线图、吹响了冲锋号。  

完成好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要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改革定力,拓展改革深度,取得改革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推进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深化机构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落实好各项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完成好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有序推进。此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影响面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韶关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全会制定的规划图、时间表,有组织、有步骤向前推进各项改革,既要统筹好市级和县级机构改革,又要统筹好党政机构改革和其他各类改革,也要统筹好机构改革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尤其是岁末年初事关民生的工作,做到“共促进、同提高”,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完成好机构改革任务,必须做好思想工作,凝聚改革力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具体举措,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服从党委领导,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凝聚起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改出成效、改出发展动力。(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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