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

为进一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打造“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格局,我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进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  

主动更新司法理念,当宽则宽。检察机关在审查适用逮捕羁押措施过程中,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在审查逮捕环节,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已被逮捕的人员,摒弃“一押到底”的传统观念,检察机关主动或根据相关人员的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员,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从重打击严重犯罪,该严则严。“少捕”不代表“不捕”,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以及罪行较轻但不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坚持该严则严,应该逮捕的坚决逮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重打击,在减少逮捕羁押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做细释法说理,争取群众认可。对于不羁押的案件,部分被害人、相关群众可能会产生办案机关放纵犯罪、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疑虑,对此,检察机关注重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释法说理,说明不羁押的法律依据和积极意义,明确逮捕羁押只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被不捕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办案机关还将依法逮捕;不捕不等于不诉,不捕不等于无罪,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审查,作出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  

严肃问责追责,严防司法腐败。检察机关将不捕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对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监督和制约,经评查发现不捕决定错误、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相关行政司法机关的配合下,上述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诉前羁押率明显下降。2021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3461人,同比增加11.29%,但诉前羁押率只有57.73%,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其中2021年11月单月诉前羁押率下降至41.82%、12月单月下降至33.33%。二是不捕率明显提高。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环节强化对刑罚、证据、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把关,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2021年检察机关不捕率为26.64%,同比上升9.34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0人,数据反映出政法机关共同理念的形成、办案质效的同步提升。三是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成效显现。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2021年7月至12月,检察机关对在押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61人,经审查决定或建议不羁押394人,占审查人数的28.95%。四是工作获当事人理解支持。检察机关在严格控制逮捕羁押的同时,兼顾被害人的思想情绪和合法利益,依法用足用好司法救助,促进和解谅解,加强释法说理,2021年检察机关不捕735人,受理被害人不服不捕决定申诉2人,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头连着政治、大局,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实际感受。我市检察机关将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指引下,进一步凝聚共识,携手有关部门一体推进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攻坚克难、健全机制、提升素能,扎实做好“以人民为中心”这篇大文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刘海霞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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