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6月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四批举报案件114件,其中韶关4件。6月10日上午,市环保局根据督察组交办案件线索,会同曲江区环保局对中央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之一的乌石镇新泽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投诉案件进行现场督察。


督查组成员进入厂区检查。

据了解,乌石镇新泽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因灰尘、噪声污染,小锅炉烧煤,硫磺味大等问题受到市民投诉。当天上午,环保督察组成员来到该公司,约见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到公司生产车间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确实存在粉尘大、噪声污染严重等问题。督察组要求该公司要立即清理厂区渣料废物,完善防尘措施,同时加强厂房隔音及废气收集处理工作。

督查组成员进入厂区检查。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接下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韶关市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驻粤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央督察、省协调联络组安排,做好下沉督察;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迅速分办、反馈;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抓好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黄俊 摄影报道

编辑:王济超 朱海雯

责编:黄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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