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象反馈巡察情况

近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象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18年4月至6月,市委3个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住管局、市食药监局、丹霞山管委会、团市委、韶关日报社、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整实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通过细化措施、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回访,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韶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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