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韶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二十三批)

9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3批信访举报件1件(来信1件)。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新丰县1件;从案件类型看:大气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累计交办19批群众举报件64件,已办结36件。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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