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把好资金使用“四关” 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健全体制机制,优化财政投入供给结构,把好制度、投入、效率、安全“四关”,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市财政局制发了精准扶贫资金筹措监管细则、韶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及方案,建立了扶贫及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支出进度一月一报告、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完善了2016年至2018年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从体制机制方面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政策落实有力、资金监管有力。  

围绕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市财政局重点增加农村环境治理、农村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投入。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3.48亿元,同比增长36.02%。并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截至11月14日,今年共争取上级财政涉农资金720496万元,增长56.51%。切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并结合清理市级行政机关单位基本账户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为26876万元,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市财政局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改变以往先报项目后定资金的做法,采取先分配资金规模,再申报审定项目的方式,并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流程,缩短项目申报和审批时间。目前,没有出现“项目等钱”的现象。同时,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截至目前,我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支出进度为45.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排名第2。  

强化资金监管,把好“安全关”。市财政局重点组织开展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回头看”、扶贫领域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多项检查工作。并全力配合市审计局开展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在源头上防范风险。参照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制定市级、县(市、区)级资金清单。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张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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