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仁化法院顺利腾退房屋并交付买受人

购买了房屋却无法入住,被人霸占;被执行人有房有车库却还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心存侥幸、逃避执行……

近日,仁化法院雷霆出击,依法执结该起执行案件,顺利腾退涉案房屋并交付买受人,对“耍赖”的被执行人予以有力打击。

本次执行源于黄某清、黄某坚与姚某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借贷纠纷案依法审结生效后,姚某安却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借款偿还义务,黄某清、黄某坚遂向仁化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近20万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某安不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和接受调查,拒收法院送达的各种文书,并多次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查悉姚某安名下有一处位于南雄市的房产,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该房经拍卖被买受人王某竞得后,法院及时送达了清场公告,在此期间,姚某安依旧一直联系不上,房屋交付面临阻碍。了解到该房屋一直由姚某安妻子使用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组织买受人和姚某安的妻子就房屋交付事宜进行沟通。

在与姚某安的妻子沟通时,执行干警又遇到新问题。原来,涉案房屋包含有一楼的车库,但在交付过程中,姚某安的妻子却拒绝对车库进行交付,且其将部分个人物品堆放在了车库内。见姚某安之妻对房屋交付一事颇不情愿,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安抚疏导,释明利害、释法悉理。“这是法律规定,就算你不愿意主动腾退车库,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强制腾退的。”执行法官说道。

最终,姚某安的妻子放弃了阻扰法院执行的想法,并给予配合。执行法官对房屋现场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摄像取证,顺利完成房屋腾退工作,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今天终于把房子的事办好了,感谢梁法官,辛苦你们为这个事情跑来跑去忙上忙下,谢谢你们保障了我的权益!”末了,房屋买受人王某桂激动地向梁法官说道。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何立坚

责编:陈云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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