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月28日,韶关中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党纪党规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院机关纪委书记、督察室主任杨建军同志详细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修订后的重要变化,并运用全市法院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环节有关要求,解读了相关条款和规定。
杨建军主任强调,要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自觉做学习贯彻《处分条例》的表率。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增强底线意识,扎紧思想牢笼,筑牢纪律防线,将党纪党规和相关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促使党员干警成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司法为民的实践者。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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