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大典型案例。内容包括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分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持续发展,保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多元化解山林、土地、鱼塘等承包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
其中,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伦华诉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纠纷案入选典型案例。
关键词
破坏农田、非法占用农用地
审结情况
韶关市武江区村民陈伦华持有涉案土地的《自留山使用证》。2011年4月,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涉案土地被规划为基本农田。2017年8月,该县自然资源局以陈伦华未经批准、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在涉案土地上破坏基本农田627平方米、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173平方米以建设木材加工厂等为由,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陈伦华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兴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的2倍罚款。陈伦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行政处罚无效。
审结情况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陈伦华的诉讼请求。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该案系打击破坏农田、非法占用农用地纠纷的典型案例。行为人在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破坏基本农田修建木材加工厂,触碰了保护耕地底线。表明审判机关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制裁违法占用农业用地的态度。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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