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

 “不可能!这张卡这两年都没取过钱,应该还有6万多块的。”一天,赵某到银行柜台欲支取存款,却被告知银行卡内余额不足,这着实令他万分惊讶。


 

随即,赵某打印了该银行卡的流水,看过流水后他发现,近两年该卡内存款被多次以微信转账、支付等方式转出、使用。“这不应该啊!我根本没有注册微信,我的银行卡应该是被盗刷了!”于是,赵某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赵某城。赵某城与被害人赵某的儿子赵某辉是初中同学,与赵某家的关系向来不错,且其时常到赵某辉家玩并居住,作案嫌疑较大。

 后警方继续深入侦查查得,2018年,赵某城因失业经济拮据,在一次到赵某辉家玩耍时起了歪念,借上厕所为由进入被害人房间行窃。但当时,赵某城并未窃得财物,只在房间床头柜发现了5张银行卡。

 思及被害人使用的并非智能手机,无法使用微信,赵某城心生一计,决定使用被害人的手机号注册微信,用该微信账号绑定银行卡,以此套取银行卡内钱款,并当即用手机拍下了该5张银行卡和被害人的身份证。

 

过了几天,赵某城再次来到被害人家中,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用被害人的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以被害人手机号注册微信账号,并将该5张银行卡绑定在该微信账号。此后,赵某城以每月一次、每次1200至1300元不等的频次,多次盗用卡内钱款。

 据悉,赵某城作案所用微信号曾用“知足常乐”作为昵称。但其实,每月已有固定“收入”的赵某城并不“知足”,并于2019年8、9月间故技重施,到被害人家中以上厕所为由进入房间行窃,盗走房间床头柜内的4000元现金。

 赵某城最后一次实施盗窃是在2019年11月。当时,他一次性盗取了银行卡内的5万余元,想到盗窃金额较大,容易东窗事发,决定要收手。于是他注销了用于作案的微信号,并将手机卡丢弃,自以为“天衣无缝”,却不料还是被警方找上了门。

日前,乳源法院依法审结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该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赵某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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