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出台政策确保医保报销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

近期,我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人社、财政、卫计、扶贫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韶关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实施“一站式”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我市2018年年底前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为减轻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的压力,简化医疗救助手续,2017年底我市已实现了韶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受到社会好评,2018年1至9月全市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28476人次,救助总金额1852.65万元。

根据省民政厅、人社厅等部门的要求,《通知》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资金来源、经办和结算支付流程、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其他要求等八方面,明确在2018年年底前,我市医疗救助与医保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以及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同步“一站式”结算相关事项。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制度效能和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优、结算程序最简、负担减至最低,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我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通知》精神,完成在医保系统建立医疗救助管理模块工作,实现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同步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民政部门医疗救助系统与人社部门的医保系统互相独立,医保报销与医疗救助无法同步结算,如果患者不主动说明救助对象身份,容易导致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漏助情况,需要事后补办医疗救助手续等问题。(韶关日报记者 陈励 通讯员 陈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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