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莫高义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一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二是要抓好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对我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作进一步完善,做好任务对接,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着力在全市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加大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围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加强面向群众的宣传解读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清讲透《条例》出台的意义及违法后果,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面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基层干部熟悉《条例》,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规范管理,严格执法。
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对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当前,地方机构改革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此次地方机构改革工作触及范围之广、职责调整程度之深、改革力度之大、影响人员之多前所未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稳妥推进韶关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二是要准确把握要求。要牢牢把握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重大政治主题。要牢牢把握优化协同高效不仅是深化党的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也是衡量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标准。要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点。要牢牢把握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管理好基层事务、服务好人民群众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牢牢把握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机构编制结构和规模,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三是要周密制定方案。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学深研透《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确定的“上下贯通、基本对应”原则,结合韶关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快制定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带动全市广大干部支持参与改革。要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做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严谨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严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干部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稳妥有序完成。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实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加强系统谋划,明确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精心组织筹备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推动宣传思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还审议了修订后的《韶关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解方案》,听取了我市干部实绩档案和考验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韶关日报记者 李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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