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烧纸钱“辟邪”引火灾 女子因失火罪获刑

一女子怀疑自己在散步时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打算烧纸钱“辟邪”,没曾想引发了火灾。

近日,仁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李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女子胃痛,被告知遇到“不干净”的东西

39岁的李某从外地来广东打工,暂住于仁化县。2019年9月的一天,李某跟朋友在某山场附近散步,回来后感觉胃痛,而且吃药打针都不见好。

隔天,李某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突然间胃又疼得厉害,刚好附近一老太看到她不对劲,就过来了解情况。在闲聊的过程中,李某向老太说了去山场附近散步回来胃痛的事,老太便跟她说,她胃痛是因为在山场散步时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需要到散步的地方烧些纸钱辟邪。

为了辟邪,女子上山烧纸钱却引发山火

“难道我真的惹上了不干净的东西?”李某这样想着,并决定试试老太的方法。当天中午一点多,李某在一小店内花了18元购买了纸钱和线香,然后带至其散步的山场路边,用打火机在山脚处将纸钱点燃。

岂料,燃烧中的纸钱被风吹至山脚,引燃干草,导致两片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经鉴定,被火烧林地总面积为6.52公顷(97.8亩),被火烧林地为灌木林。李某于当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仁化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李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生活中,广大群众如遇身体不适,理应到正规医疗部门挂号问诊,而非听信封建迷信的说法,如案中李某那般,循烧纸钱辟邪等“非正常”手段、方式疗愈身体,以避免耽搁疾病治疗的最佳时机。

此外,还请广大群众注意,现正值秋冬季节,气候干燥,森林防火事故较为高发,故应严格遵守用火规定,严禁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避免森林火灾发生。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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