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精”男子盗转2万余元,还“热心”陪受害人报警

真个儿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作为好朋友,盗窃朋友财物后,还热情地陪同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想借此逃脱作案嫌疑。日前,韶关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新城派出所破获一起熟人盗窃案,查获被盗金额21900元,昨日,犯罪嫌疑人现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警察,我的银行卡被复制了,被人刷走了21900元。”日前深夜,一受害人在朋友的陪同下急匆匆地到新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询问得知,受害人当天晚上发现手机上的消费信息,于当日下午分别被刷走100元,接着又被刷走21800元,而自己的手机一直在身上,晚上回家检查银行卡也在家里。

民警根据受害人叙述的情况及以往办案经验,推断银行卡被复制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是受害人身边的熟人所为。随即,民警对受害人的银行卡交易记录进行查询,并通过一系列侦办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从受害人及其周边朋友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难以置信的是,该犯罪嫌疑人正是陪同受害人来派出所报警的“好”朋友,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帮助受害人搬家时,发现其抽屉里搁置的一张银行卡,于是顺手牵羊揣进自己的衣兜里。事发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耍起了小聪明,通过POS机试着输入受害人家里的门锁密码成功刷走100元到自己的账户,张狂的犯罪嫌疑人接着顺利刷走21800元。当晚,犯罪嫌疑人趁着机会将受害人的银行卡偷偷放回抽屉。于是乎,犯罪嫌疑人怀着侥幸心理,陪同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在他看来,自己陪同报案,这样可以消除好友和警方怀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昨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逮捕。

新区警方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随意将自己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告诉他人;保护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网上银行的密码,谨防因泄露信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设置银行卡密码号需谨慎,切勿使用个人的手机号、电话号、自己或家人的生日、门锁密码等。

作者: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刘音伦

编辑:刘璐

责编: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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