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新丰法院于近日前往该县马头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依法审理一宗电信诈骗案件。当天,三百余名群众参与了旁听。
电信诈骗案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请法警将本案被告人带入法庭……”法槌声响,被告人依序落座,庭审正式开始。
据悉,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温某等5人分工合作,在温某租住的房内实施诈骗活动。其中,温某负责购买、提供作案用的手机、手机号码等工具,联合赵某、钟某在婚恋网站收集诈骗对象的个人信息、为实施诈骗活动提供诈骗话术。
期间,钟某负责与女性对象联系,廖某、廖某芬负责与男性对象联系,三人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诈骗对象聊天,博得诈骗对象信任并形成恋爱关系后,以虚构开店等理由让其购买花篮、发财树等礼品,而温某、钟某则扮演花店老板,以此骗取钱财。在共同诈骗中,形成了以温某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此外,温某还给温某成、温某华提供诈骗话术,温某成二人分工合作,也以同样的方式实施了诈骗。
电信诈骗案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温某等5人共参与作案十次,累计诈骗10.9万余元;温某成等2人骗取被害人2.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等5人犯罪集团及被告人温某成等2人犯罪团伙,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及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对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温某等7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不等。
庭审现场旁听群众。
“马头镇是电信诈骗的重灾区,让群众零距离接触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审判,不仅能有效震慑犯罪分子,还能让当地群众增强法律认知,主动参与到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工作中来。”审判长罗燕生介绍,深入乡镇开展打击电信诈骗巡回审判活动,能够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电信诈骗的手段、特点和危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促进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形成。
庭审结束后,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受益良多。“法庭搬到镇广场,判身边的案,讲身边的事,这种法庭很有味!电信诈骗害人害已,我们要坚决抵制电信网络诈骗,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公民。”一现场旁听的村民说道。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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