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连冠”!韶关再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

10月20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宣读了关于命名411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决定。

其中,广东17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韶关名列其中。据了解,这是我市第四次获此殊荣。



详细名单: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佛山市、湛江市、珠海市、深圳市、汕头市、梅州市、韶关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阳江市、河源市、清远市、博罗县

全国双拥模范单位

广东省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林秀浩  汕头市黑牛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

李新华  深圳市宝安华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来源:南方+客户端

编辑:何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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