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办就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善美韶关建设,更好地宣传基层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弘扬基层医务人员的优良品质,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印发了《“大爱至诚,最美乡医”——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大爱至诚,最美乡医”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记者:近年来,我市各行业深入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此次开展“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对于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善美韶关有怎样的意义?  

近年来,根据创文体系“发挥榜样作用,广泛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群星灿烂和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要求,我市在举办常规性的道德模范和韶关好人评选活动之外,发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本次“大爱至诚,最美乡医”——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局主办,是我市“最美”系列的一项重要评选活动,对于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善美韶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评选结果出炉后,下一步,将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挖掘“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先进精神和先进事迹,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和鼓舞广大医疗卫生行业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同时也希望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涌现更多“最美”先进典型,为建设崇德向善的善美韶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为什么针对基层医务工作者群体开展评选活动?  

基层医务工作者扎根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救死扶伤,无私奉献,默默地守护着广大群众的健康,他们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深入挖掘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理解基层医务工作者,关心和尊重基层医务工作者,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希望能够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基层医务工作者,让更多医疗人才投入到基层医疗事业中,扎根基层,为基层医疗事业做更多贡献。  

记者:此次评选活动,“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评选范围为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站的所有在岗医务工作者,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评选条件为: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在基层临床一线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近五年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本职工作,医疗护理技术精湛;思想品德高尚、坚持文明行医、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村卫生站乡村医生需具有乡村医生证书,并连续在村级卫生站工作已满5年,目前仍在村卫生站工作;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关心、爱护、尊重农村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记者:本次评选活动中,将组建5个“寻美小分队”,“寻美小分队”的作用是什么?  

“寻美小分队”是由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优秀青年骨干组成的5支队伍。这5支“寻美小分队”会跟随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单位,走近接受过他们医疗服务的基层群众身边,挖掘基层医务工作者良好医德医风之美,精湛医疗技术之美,无私奉献之美,收集来自群众的心声,并把这些美好用镜头、用文字记录下来展现给大家,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基层医务工作者的美。另一方面,在挖掘先进典型事迹的过程中,“寻美小分队”用心去感受、去聆听,把体验融入到自己本职工作中,传承基层医务工作者的优秀品质,弘扬正能量。

(作者: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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