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岁的始兴县太平司法所长叶泽梅自1996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凭着满腔热血一干就是20多年。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她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高尚的理想信念,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
履职能,促和谐让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应能及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力守维稳第一道防线,积极维护社会和谐。叶泽梅任劳任怨,20年前,还是小姑娘的她就走在粤北山区的最基层,用无数汗水化解了几千宗矛盾纠纷,用青春年华筑起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2012年12月,湖南籍民工付某在南方村的山林砍树时出现意外当场死亡。死者家属10多人和承包者莫某、钟某找到沈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这时死者家属认为死者无法入土为安,情绪异常激动,缺乏理智的死者家属围攻承包方并封锁镇政府大门。叶泽梅顶着谩骂和推搡,和同事一起,分头给大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心置腹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4天的努力,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叶泽梅不辞辛劳的工作也温暖了死者家属的心,他们拿着赔偿款流下了感激的热泪,动情地说,要不是人民调解帮助了他们,现在到手的可能不是赔偿款,而是违法闹事换来的冰凉手铐。
重普法,搞创新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普法宣传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增强基层群众民主法治观念的有效方法。叶泽梅在积极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同时,组织群众学法用法,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利用调解纠纷的时机,达到“调一案、说一法,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每调解一宗纠纷,叶泽梅都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农村常见问题法律知识问答》《韶关律师进村居法律知识问答》等法治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此举在始兴县“六五”普法终期检查受到上级领导的赞扬。
这些年来,叶泽梅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00多宗,调解成功率达98%,当事人履行率达97%,防止民转刑76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12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60起,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叶泽梅多次被始兴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能手”和“普法先进工作者”。2016年3月,她所在沈所司法所被韶关市司法局记为“集体三等功”。2017年5月,她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7年10月其本人的《外来民工与跨乡镇的雇主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人调案例被司法部选编进全国人民调解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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