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开始,20个名额,要求为....

韶关有多少基层医务人员,您知道吗?

韶关有近4700名基层医务人员

占全市医务人员约22%

承担了我市卫生保健事业中

最基础、最重要

也是最温暖的一个环节

广大基层医务人员默默无闻

扎根基层一线

以良好的医德医术

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成为群众健康的守护者

深刻诠释着“医者仁心”内涵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印发了《“大爱至诚,最美乡医”—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会现场。

今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

据了解

本次评选活动

将各评选10名

2018年韶关市

“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

和“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提名奖

这次评选的范围、标准和流程

都在这了

快看看有没符合条件的吧

↓↓↓

评选范围

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所有在岗的医务(医技护药)工作者。


评选标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在基层临床一线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2)思想品德高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具有崇高的道德风尚、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人文情怀;

(3)坚持文明行医。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执业廉洁,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医德医风问题,群众满意度高;

(4)注重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单位的团结、稳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成绩显着;

(5)刻苦钻研业务。勇于进取,不断创新,医疗护理技术精湛,业绩突出,得到同行的肯定,且近五年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

2.村卫生站乡村医生评选条件

(1)具有乡村医生证书,并连续在村级卫生站工作已满5年,目前仍在村卫生站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奉献精神;

(3)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农村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4)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

(5)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6)积极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主动配合上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评选流程

一是宣传推荐阶段(9月15日前)

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基层医务工作者可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形式,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等环节,每个县(市、区)确定3—5名初步候选人名单。

二是评选公示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评选专栏,公示候选人名单和事迹介绍,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

三是典型宣传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依托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优秀青年骨干组建若干个“寻美小分队”,各“寻美小分队”跟随媒体记者深入候选对象工作单位、所在乡镇(村)对其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进一步挖掘候选对象的先进典型事迹。

四是发布仪式阶段(10月底前)

将举行“2018年韶关市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发布仪式,对“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颁发牌匾、证书,对“最美基层医务工作者”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作者:汪露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