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月1日至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韶灵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新丰县紫城儿童之家5点课堂、县实验小学和浈江区浈江小学、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检察院等地,检查组现场走访,查阅相关文档台账,并与基层干部进行面对面的座谈,听取和收集基层一线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做法和建议。总结会上,检查组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市法检“两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市直单位各自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在宣传教育、执法协调、社区架构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心落实法律赋予的责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要加大对家长、农村学校的普法宣传力度,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普法规划中,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威慑力。要进一步增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形成协调共进的工作局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侯海霞 通讯员 赖国斌

编辑:钟政宽

责编:曾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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