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男子邓某固执地认为自己有权分得亲兄弟邓某文等人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水田,与其对簿公堂,输了官司后仍不肯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返还水田义务,堂而皇之地当起了“老赖”。近日,乐昌法院对被执行人邓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原告邓某文与被告邓某是亲兄弟关系,原来也是一个大家庭,兄弟长大成家就分家立户了,土地经营也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2000年1月1日,政府部门向原、被告所在村发放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此中,承包经营系以家庭成员共同为一体作承包经营单位的,而原、被告二人的母亲杨某属邓某文为户的家庭成员。
土地经承包经营权办证后,两人的土地(水田)经营权证对各自的水田已作载明,原、被告对各自承包的水田进行承包经营,并未出现纠纷。2016年3月,母亲杨某去世。同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邓某以有权分得原告邓某文家庭正耕种的水田为由,私自将该水田沟挖成4块,并在其中两块水田耕种,因此产生纠纷,邓某文遂将邓某诉至乐昌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邓某文对涉案水田享有承包经营权,被告侵权事实属实,遂判决被告邓某立即停止侵害,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返还侵占原告邓某文家庭承包的两块水田。
邓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韶关中院提起上诉。韶关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邓某拒不履行退还土地的义务。无奈之下,邓某文向乐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邓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邓某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且态度十分强硬,法官多次协调无果。
日前,执行干警前往邓某家中,将其带至当地司法所向其开展思想教育。岂料,邓某声称其不识字,看不懂生效判决书,也不愿意听取执行干警对判决书的解释,坚称不会退还水田,扬言“大不了拉我去坐牢”。
当日上午,乐昌法院对邓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将其送往乐昌市拘留所拘留。同时,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邓某侵占的水田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邓某文,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