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电动车销售旺季,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车安全规范的实施,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昨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警大队、浈江区市场监管局、武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区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实行逐户摸底排查、电动车生产单位登记造册,把电动车销售单位列入定点监管对象,全面掌握各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销售品牌、销售情况等内容。通过在相关经营场所发放、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广大市民了解知晓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带来的安全隐患;在对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广泛参与电动车治理格局,督促指导经销商自觉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等的基础上,重点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以及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等。检查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抽检判断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检查产品配件或关键部件是否取得相关3C认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否存在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电动车相关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经营者销售电动摩托车,却上着电动自行车车牌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予以下架,同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销售无3C强制标志、质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附件产品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来源: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文军
编辑:何立坚
责编:袁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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