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等两份清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压实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据悉,《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共编制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事项102项,《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编制21个有关单位责任事项88项。两份清单既是一份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也是一份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责任清单”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韶关日报记者 钟政宽 通讯员 陈惠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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