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全市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召开,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会议指出,我市村庄规划历史欠账较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会议明确了县(市、区)政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规划实施主体。会议要求,县、镇两级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了解相关技术性文件,准确把握质量问题,熟悉成果编制要求;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深入调研,发动村民参与,反映村民诉求,充分挖掘当地特色,规划成果体现一定的针对性,融入和体现当地特色,避免“千村一面”;规划要有宏观眼光,不能局限在一村一组,要放在全县(市、区)的宏观层面下考虑,要符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交通干线沿线村庄房屋整治及乡镇(镇街)提升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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