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月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现一站式服务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职工生育保障水平不变。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险”合并实施后,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原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人群,要尽快将其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两险”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而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此外,将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并原则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缴费标准。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6.4%缴纳,其中职工基本医保为5.5%,生育保险为0.9%,在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总体单位缴费率和合并实施前保持一致,用人单位的成本不会增加。  

除此之外,“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在此基础上,将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统一执行广东省基本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本市辖区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将实行按病种付费,门诊检查将实行按人头付费,实现全市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管理将统一由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两项保险“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将并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该负责人表示,两险合并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侯海霞 通讯员 邝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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