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要警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对火灾危害性认识不足的业主在利益的驱动下,为“节约”成本,私自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殊不知这做法的后果有多严重!这类“三合一”场所大多可燃物多,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燃”。  

1.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严禁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从业人员一律不得留宿室内,且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要采用不燃烧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当墙上确需要开门时,应采用防火门,且各自设立独立的安全疏散出口。2.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对有影响疏散和逃生的防火窗、铁栅栏,必须开设可供人员紧急避险的逃生口。住宿部分疏散通道应直通室外或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楼梯等。3.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技术防范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电器线路应规范设置,配备必要的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应设置轻便水龙头或简易喷淋。


(作者: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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