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全面落实23条森林防灭火举措

防火须做到“四清四关”

11月以来,我市天干少雨,极易引发火灾。市消防局提醒广大市民,冬季防火不仅要清理杂物,更应做到“四清四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清屋顶;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12月11日19时,韶关市消防支队武江区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武江区工业东路一住宅区发生火警,请求灭火支援。武江区消防中队立即调集3辆消防车、16名消防员到场处置,3分钟左右将现场明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基本无市民财产受损。  

经消防救援人员现场勘察,认定起火部位为该住宅建筑外层人员出入平台堆放的杂物,极可能是由于楼上居民不注意使用明火,一个随手抛烟头的动作,便造成了楼下平台杂物起火,产生了较大烟雾,严重影响了楼房住户的人身安全。  

市消防局提醒,如果需要在家中存放少量易燃物品,不可将易燃品存放在客厅、卧室等人居住的房间,特别是儿童能够触及的位置。不要将易燃物品放在窗户下,防止阳光通过玻璃聚焦引燃发生自燃,更不要将易燃物长时间放在汽车驾驶室或后备厢内。野外切勿擅自动火,居家经常做到“四清四关”,居民小区禁止在单元门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飞线”充电,禁止采用明火、大功率电器取暖等。  

此外,市消防局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学习消防知识,遇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韶关日报记者 范琳珍 通讯员 杨梁伟)

武江区:人人抓防火人人重防火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进入冬季火险高发期,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期。武江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23条森林防灭火举措的要求,严格执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武江区人民政府禁火令》,以深入全面的宣传、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和创新处罚措施,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记者了解到,日前,武江区龙归镇方田村一名老年妇女冯某违规在田间焚烧秸秆,被巡查的村干部当场抓获。对违反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个人,应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拘留处理。但经问询后得知冯某患有高血压等病症,不适宜进行行政拘留处罚。于是该村委会研究认为,尽管冯某身体条件不好,但也不能姑息,遂决定让冯某到村委会领取森林防火宣传单,逐一发放到附近农户手中,以身说法,以示处罚。此创新之举既让冯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和教训,也有助于村民树立自觉自律意识,转变传统焚烧秸秆的做法。  

另外,武江区精心制作了野外用火反面典型宣传单,上面印有两名野外用火肇事者被行政拘留的案例,目前已在全区各村派发2万多份,形成了较好震慑效应。该区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法律知识、提醒类推文共30多篇,悬挂横幅30余条,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全力提高群众防火用火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抓防火、人人重防火的良好氛围。  

目前,武江区在各山林入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74个,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火种管控;并发动辖区74支“红袖章”联防队伍,联防队员们不仅在村活动室张贴禁火宣传海报,使用小喇叭广播《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每天穿梭在田野林间,向耕种的农民、进山的群众宣传野外用火法律知识和违规野外用火带来的危害;还配合派出所大力开展护林巡山工作,携带轻便灭火装备,及时发现和扑灭野外火星,有效预防和遏制山林火灾隐患,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韶关日报记者 陈励)

浈江区:加大防火检查督导力度

前日,浈江区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森林防火一线,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新韶镇、十里亭镇和犁市镇,实地查看了部分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和重点区域对进山火种管控、防火宣传、防火令执行等情况,并听取了镇、村干部对各自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防火设施、防火队伍建设、防火物资配备、防火值班、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内容。  

据了解,为做好高火险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自本月13日起,浈江区由四套班子领导同志带队,区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组成了5个督导组,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不定期、不定时地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重点督导各镇落实市委书记李红军同志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的23项措施落实情况和镇、村两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督促各地要采取更有力措施,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邹璐) 

南雄市: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

面对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连日来,南雄市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等,传达省和韶关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韶关市委要求的23条森林防灭火举措,并结合南雄实际,从指挥、救援、预防、执法、信息报送、督查追责、宣传和气候研判等八个方面入手,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该市已启动森林火灾IV级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双值班”制度,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同时,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行集中备勤、严阵以待,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一旦发生山火,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坚决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该市在各镇(街道)重点林区、山头、墓地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222个,安排专人守路口、包山头,严格做好进入森林防火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造册工作,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和火源检查,禁止携带火源进山和野外用火。同时,该市还着重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各镇(街道)在重点区域开辟防火带预防重大火灾发生,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该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全面落实“市领导包镇,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护林员包山头”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山头都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专人监管。  

自12月8日发布第4号《南雄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以来,从9日至13日,该市共查处18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其中12、13日两天就查处了15起。(董子龙)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