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汤蹈火保一方平安——韶关市消防支队工作纪实

在韶关大地上,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在浓烟滚滚的火灾现场,有他们,不顾危险,依然向前;在千钧一发的危难之际,有他们,无畏无惧,以身赴险。他们是百姓身边的守护人,是平安社会的护卫者。他们就是韶关市消防支队的消防指战员。  

无畏地付出换来的是一个个荣誉。全市连续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消防工作连续5年被省政府考核评为“优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连续多年被省消安委考核评为“优秀”;2018年度消防执法质量考评获得全省第三名;在2018年度工作评比中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支队级单位”“后勤工作先进支队级单位”;2018年,参加全省消防部队基础体能比武荣获团体第二名,并获得三个全省单项冠军;参加全省消防装备比武获得团体二等奖;2019年,参加全省第一届“火焰蓝”救援尖兵比武竞赛荣获第一名;参加全省消防装备比武竞赛获得全省第四名;参加全省学校“课外消防辅导员”授课比赛荣获一等奖;支队两名指战员分别获评“南粤消防救援卫士”和“南粤消防最美家庭”,成为全省首届“双十佳”评选双料得主单位……  

近年来,韶关市消防支队以“两个稳定”为目标,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守住底线”工作思路,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他们用青春与汗水,服务着一方百姓。

2019年参加全省第一届“火焰蓝”救援尖兵比武竞赛荣获第一名。图片由市消防支队提供

政治建设铁军更坚

打造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铁军”,思想政治教育是基础。  

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换羽新生一周年之际,韶关市消防支队以主题教育为抓手,聚焦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全要素转型升级,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奋力推动韶关消防救援事业开新局走前列。  

作为一支纪律队伍,市消防支队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坚持按纲建队,进一步规范队伍秩序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配套的教育训练、执法执勤、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规定,全方位打造规范统一、正规有序的纪律队伍。持之以恒抓管理、严纪律,不断提升各级消防指战员的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可操作性和导向性强的问责机制,真正将责任明确到人、压实在肩。建立健全廉政防控措施,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过程管控、标本兼治;突出抓关键少数,坚持严下先严上、严基层先严机关,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树立担当作为和凭实绩用人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级消防指战员履职尽责。  

改革转制之后的消防支队,坚持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当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转制后的新体制、新身份和新职能,进一步突出战斗力标准,厘清职责定位,逐步实现由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的转变,努力探索涵盖执勤、备战、训练、培训等要素的战斗力考核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水平。从救援能力上加快转型升级,尽快补齐能力短板,全面建成建强水域、山岳等灾害事故类型的专业性救援队伍,真正实现向主力军、国家队的转变。立足辖区地域特点和应急救援需要,在装备配备上实现“灭火救援”到“综合救援”的转变。依托“大应急”“大安全”框架,尽快理顺重大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机制,破除部门壁垒、打通信息孤岛,整合部门资源,搭建综合性作战指挥平台,为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岗位练兵提升素质

一支能征善战的部队是在无数次的实战中历练出来的,为了打造出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铁军”,韶关市消防支队不断强化岗位练兵,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  

韶关市消防支队聚焦战斗力标准,健全常态化练兵机制,强化练兵备战鲜明导向,落实“主官带班子、班子带机关、机关带基层”“全员普训,实战实训”。2019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2569起,其中,火警1327起,抢险救援369起,社会救助873起。出动车辆4445辆,出动警力24859人,抢救被困人员363人,疏散被困人员2881人,抢救财产价值2108.68万元。成功处置了“1·20”乳源大桥狗尾嶂山10名“驴友”救援、“5·18”G106国道曲江沙溪凉沙公路段山洪救援、“6·10”翁源、新丰、乐昌抗洪抢险、“7·30”乳源大布镇焦窝岭救援、“8·8”乐昌粤北服务区二甲基甲酰胺(DMF)槽罐车泄漏、“10·10”丹霞山11名“驴友”搜救、“11·13”323国道始兴马市路段硝酸槽罐车泄露等急难险重任务。

群众满意使命所在

群众满意是韶关市消防支队指战员追求的目标,而他们也做到了这点,各社会单位对他们的评价是“很满意”。  

一直以来,韶关市消防支队始终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服务观念,树立便民意识。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前,积极响应全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出台取消部分许可、缩短审批时限、资料容缺受理、拓宽受理渠道、提前介入服务等五项消防便民服务措施,消防行政审批时限缩短50%。  

新《消防法》实施前后,韶关市消防支队更是主动对接市住建管理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选派业务骨干跟踪联系指导,派出熟悉业务人员常驻住建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协助开展业务受理审批,并通过业务档案资料信息共享、联合发文规范业务受理、实地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共同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措施,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有序交接、平稳过渡。  

与此同时,韶关市消防支队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防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并严格执行火灾事故倒查及追责机制,对我市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进行延伸调查,凡因过失引起火灾的一律依法进行行政拘留(2019年以来已行政拘留25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效果。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许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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