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红通人员”黄鹭回国投案

昨日,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省追逃办直接指导下,经韶关市、仁化县两级纪委监委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外逃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黄鹭主动回国投案。  

黄鹭,女,1969年7月出生,涉嫌行贿罪,2012年6月外逃。2012年6月,仁化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4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仁化县纪委监委办理。  

黄鹭的归案,是广东向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看齐,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取得的又一重要战果。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再次正告所有外逃腐败分子认清形势、放弃幻想,尽快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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