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工作综述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既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促进执法单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是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转型升级的“牛鼻子”。 

8月8日,韶关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现场。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2017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和法治韶关建设,我市各级党委和各级国家机关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学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活动,相关部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普法宣传发动,层层落实建立责任清单、坚持严格执法、深化“法律六进”等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

近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选择了市工商局等6个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团通过自查自评、实地查看、履职报告、现场评议、社会公众评议五个步骤,对他们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查(见2018年8月9日《韶关日报》A1版)。


评议团履职——

实地考察督促推进

7月中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组织评议团成员,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摩,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评议对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进行了实地查看。  

通过对6家单位的普法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团成员了解到,各单位迎检认识到位,准备充分;普法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效。这些单位除了常规的送法下基层、主题日活动和举办研修班、讲座和培训活动外,还出现了通过微信、微博和QQ等新媒体以及通过创作短剧、小品和举办竞赛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有些单位对迎检重视不够,对考核指标把握不准,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大局意识和使命感不强等薄弱环节。评议团现场督促参评单位限时整改,抓好落实。


评议团亮牌——

综合评价结果出炉

8月8日,由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组成的评议团,以《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试行版)》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6项主要任务》为依据,对市工商局等6个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开展了综合评价:  

优秀单位(90分以上):  

韶关市工商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水务局、韶关市妇联。  

良好单位(80—90分):韶关市公安局。


“观众”参与——

公众评议倒逼普法

7月下旬,市普法办在“韶关发布”“韶司在线”“韶关民声网”微信公众号和韶关普法网刊载出评议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开展网上投票,接受社会评议,并收集整理公众评议结果:总数为78419票,其中韶关市公安局占总票数的13.9%,韶关市财政局占19.8%,韶关市工商局占23.8%,韶关市水务局占16.7%,韶关市妇联占10%,韶关市税务局占15.8%。


韶关市工商局:

普法于行法治于心

市工商局普法宣传现场。

2016年—2018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秉承“普法于行法治于心”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宣传宪法和普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韶关市工商局主要做法:一是注重宣传,强化社会普法,主题宣传形式多样,阶段宣传丰富多彩。二是法在身边,与法同行。在单位设立了工商文化展厅,切切实实地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人员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社会各阶层人士逐渐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思维。三是坚持普法工作与履行工商职能工作相结合。韶关市工商局将登记窗口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窗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推进说理式执法,做到执法与管法相结合,听证释法,确保公众参与,使立法更切实可行,让处罚更合法合理。四是构建普法责任机制,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韶关市公安局:

普法宣传结硕果执法为民保平安

市公安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市公安局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使广大干警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二是围绕重点,开展全警普法工作;三是内部普法,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四是深化法律六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是紧贴民众,强化社会普法;六是科技普法,加强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  

韶关市公安局将加大力度做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韶关市财政局:

执法普法责任明依法理财创新高

市财政局“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七五”普法以来,市财政局始终把法治宣传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事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有效提高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与财政法律意识,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韶关市财政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利用重大节日节点,深入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举办普法讲座和培训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该局通过建立韶关电子采购平台交流QQ群,积极参加普法公益宣传比赛等活动,抓好普法教育,效果明显。


韶关市水务局:

让普法之水流进人民群众的心田

市水务局开展“中国水周”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

韶关市水务局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同时,不断创新,务求实效,通过开展扎实有效和广泛深入的水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水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让普法之水流进人民群众的心田。  

主要措施有:一是保障“四个有”,有机构、有制度、有规划、有经费。二是普法形式“三个学”,领导干部带头学,依托培训集中学,执法主体专门学。三是普法内容“三重点”,重点学习党中央和国家最新大政方针,重点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水法律法规。四是普法对象“三面向”,面向水利行业从业人员,面向社会公众,面向重点人群。

五是“法律六进”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和水法规宣传工作。


韶关市妇联:

新时代新作为巾帼普法在行动

市妇联庆祝“三八”法治宣传活动。

七五“普法”以来,韶关市妇联始终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加强领导,注重培训,强化宣传,拓展服务,不断深化妇女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为推进法治韶关、平安韶关、善美韶关建设贡献了力量。  

韶关市妇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注重学习,层层培训,提升妇联系统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突出主体,深化宣传,深入开展普法互动;搭建“一委四站”平台,拓展专业服务;建立健全服务日制度,提供多元普法维权服务;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增强维权普法服务实效。


韶关市税务局:

精准发力开拓创新打造税收普法新高地

市税务部门普法宣传进校园。

近年来,韶关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重提高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能力,扎实展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把“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韶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税收工作和普法工作“四同”,即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普法领导责任制,建立普法考核机制;二是强化税收执法力度,提升对内普法水平;三是强化社会普法,建立五大工作平台;四是深化“法律六进”,打造五大创新品牌。


(作者:张瑛 刘振宇 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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