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基层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激励村“两委”干部担当作为,翁源创新村“两委”干部考核方式,出台了《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助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指标取得预期效果。
突出导向性,明确考核内容。将全县156个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绩效考核对象,其他在职在岗“两委”干部等同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等次。为确保考核内容科学公正,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由基础工作、民主测评、加分项目三部分组成。
突出操作性,规范考核程序。为使考核工作有据可考、有证可查,切实将考核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考核程序主要分为四个环节。一是自查自评。驻村镇领导组织村干部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查找工作短板,推动本村中心工作落实。二是乡镇初评。镇考核组到村进行测评打分,考核情况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形成初评结果。其中“优秀”不超过20%、“称职”不超过60%。三是征求意见。县核查组对初评结果为“优秀”的村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村情实际与初评结果严重不符的,该镇全部村的考核结果下降一个考核等次。初评结果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四是公开公示。县委组织部根据抽查核查与征求意见情况,形成反馈结果,在镇、村公示无异议后即为考核结果。
突出实用性,强化结果运用。为有效激励村“两委”干部,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和职务调整挂钩。在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以及落实其它有关政策待遇时,考核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吴增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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