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获悉,该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综合分析研判,采取随机夜查、突出重点、“快闪式”查缉和传统查缉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打击各类交通违法,严查酒驾、醉驾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的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前晚,浈江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G323线(凤凰路)浈江区实验学校附近路段和前进路五里亭桥底,共设置两个车辆查缉点,随机利用红绿灯时差展开“快闪式”和“传统式”夜查酒驾、醉驾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查缉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上路,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浈江交警大队两个查缉点组织严密,充分利用红绿灯时差和道路中间隔离护栏,结合路面状况和车流量等实际,合理设置车辆查缉港湾和反光警示标志,对参加行动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分工,确保参与行动的人员自身安全和道路畅通,充分运用高科技设备对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执法记录仪和“DV”全程录像固定查缉证据和过程。
据统计,当晚行动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214宗,其中酒驾14宗,报废车2辆,依法暂扣二轮摩托车及其他车辆59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36宗,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20宗,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83宗,批评教育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60余人,对违法驾驶人起到很好教育和震慑作用。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编辑:廖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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