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举办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日前举行。来自全市人社系统90多名仲裁员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女职工“三期”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劳动仲裁模块化办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中常见争议及案例分析等内容,采取讲授、实例分析、问答相结合的形式,为与会学员分析仲裁实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学文表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劳资双方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存量和增量的叠加,使得争议触点多、难点大、燃点低、热点高。今年前三季度,我市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争议案件1719宗,涉及劳动者2262人,涉案金额3276万元,结案1578宗。  

此次培训将有助于拓宽处理仲裁案件工作思路,统一裁判尺度以及法律适用,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的公信力执行力,学习贯彻好党和政府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吴梦雁 通讯员 黄思敏

编辑:廖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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