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了解到,该局东河派出所日前成功处置一起因酒后一言不合就持刀伤人的违法案件,违法嫌疑人郑某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10月16日晚,郑某与几名好友在浈江区某路某商铺内闲聊小聚,期间因郑某酒后唠唠叨叨话特别多,旁边好友一时口误,对其说了一句侮辱其先辈的脏话。郑某听后当场发怒,要求对方马上道歉,好友愧感自己失言,当场就赔了礼道了歉,而郑某则借着酒意壮胆,要求好友给其先辈道歉,不然就要拿刀砍人。
好友听罢也不示弱,认为郑某在故意刁难,顿时气从心里来,迅速跑进店铺厨房内,取来一把菜刀甩在桌上,挑衅郑某拿菜刀砍他。一旁的朋友好言相劝都无济于事,现场情形一度失控。
郑某没想到好友还居然甩刀挑衅,更为生气,便撂下一句“砍你用不着你的刀”后,夺门而出。数分钟后,郑某手持水果刀冲进来,直接扑向刚才口出秽言的好友,好友躲避不及,右手臂在阻挡过程中被水果刀划开一道口子,血流不止。旁边之人见事不妙,迅速报警并夺刀制止。在控制过程中,另一好友也不慎被郑某的水果刀划伤,直到东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才得以稳控。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对酒后持刀伤人的郑某采取强制措施。两名受伤群众由120紧急送医院治疗。郑某由处警依法带回办案区醒酒。
经审讯,郑某对自己酒后持刀伤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对自己冲动伤人的行为悔恨不已。
目前,郑某因持刀伤人违法被浈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魏生革 通讯员 张云飞 邝文彬
编辑:李建群
责编:汪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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