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公安抓获非法狩猎嫌疑人 查获128个猎夹

日前,乳源警方深入泉水自然保护区,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将涉嫌非法狩猎的赵某保绳之以法,把放置在山野里的128个猎夹逐一清理出来,还自然保护区一片安宁。




10月16日上午,乳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东坪镇长溪村委会附近的泉水自然保护区捕捉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正在收拾捕猎工具的赵某保当场抓获,并查获一只松鼠、一只禽鸟(查获时均为死体)以及捕猎用铁制猎夹128个。随后,民警将赵某保带至乳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讯问。

经审讯,赵某保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某保为满足口舌之快,在未经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未办理相关狩猎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猎夹在泉水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狩猎,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经鉴定,赵某保捕猎的是隐纹花松鼠和钩嘴鹛,均为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对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韶关市人民政府在2016年11月发布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韶府〔2016〕58号)》,通告中明确指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为永久禁猎区。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禁猎,禁猎期为五年。违反规定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韶关日报记者 蓝洁雯 通讯员 林杰、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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