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巩固文明交通建设成果
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武江交警大队开展
“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
前日上午
武江交警大队开出我市首例
“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单
↓↓↓
车窗抛物藏交通事故隐患
是日9时许,交警在立交桥底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乘客往外丢弃烟头,立即上前制止该行为,并对该乘客进行教育处罚。10时许,交警发现一辆临时停放在移山路附近的车辆,车上司乘人员往马路上丢垃圾,交警随即上前进行了教育,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现场。武江交警提供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车窗抛物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却暗藏了巨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的前挡风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后车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还会对路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
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据了解,“不向车窗外抛物”是我市“文明行为十五条”其中一准则。为杜绝车窗抛物行为,武江区组织辖区交警部门加强对“车窗抛物”执法力度,并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武江交警表示,杜绝车窗抛物,更重要的是需要人人自觉自律,行车时车主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扔到垃圾桶里,做到文明驾车和文明乘车。
记者在武江区委宣传部了解到,该区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打造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环境,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双向提升。
文字:韶关日报记者 张伟杰 通讯员 童建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