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天气干燥,已进入高火险期。为积极应对护林防火高发势头,近日,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一六派出所联合森林分局共同查处了因野外用火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嫌疑人欧某,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当日22时,一六镇招田村欧屋村民欧某,为方便自己开荒种地,不顾禁火令,在深夜偷偷用火燃烧荒田中的杂草。不料点火后,被乳源公安机关及当地护林员当场抓获,火情得到了控制,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违法嫌疑人欧某对自己在荒田上点火烧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自2019年9月28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号)》颁布以来,乳源瑶族自治县相关部门通过各村委广播、宣传车、派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禁火令。
目前,违法嫌疑人欧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近期乳源地区天气持续晴热干燥,正是森林火情高风险的季节,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火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韶关日报记者 蓝洁雯 通讯员 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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